2009-10-05

輸入內傭與輸入活豬的考慮怎能一樣?

上周集中討論人口問題,好些其他事物未及兼顧,
今天談談輸入內地家庭傭工。坊間對此事的經濟涵義及對本地家庭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,已有相當廣泛而清晰的正反觀點陳述,有關爭議,應由學者作實證研究解決,「齋噏」無益。筆者今天試從其他角度考量此事,或有助擴闊思考空間。

香港從七十年代起輸入外籍家傭,到今天面臨需要輸入內地傭工,當中涉及兩方面微妙而深刻的社會轉變,其一與社會階層經濟狀況變化有關,其二則屬人口因素。最初輸入菲傭,僱主一般是中上收入雙職家庭,此等人士多諳英語,與菲人溝通無困難,而菲傭操英語,不少僱主更認為對少主學業有利,故菲傭數目增長很快。三十年後今天,香港已成富裕社會,中下階層亦多具備僱用家庭傭工的經濟能力;然而,這批僱主不一定能說英語,與菲傭溝通較困難,故說廣東話能力較強的印、泰傭,市場份額增長甚速。與此同時,香港人口老化,戰後嬰兒潮輩的上一代需要額外照顧,但他們的英語能力一般不高,也形成對操粵語家傭的強大需求。

此外,筆者認為,將有第三因素,促使對內地傭工需求增加,但增加的不一定是操粵語者。愈來愈多香港中上收入家庭,具備經濟能力僱用兩位家傭;若三代同堂,家務工作量增加,更有此需要。聘一位說英語的菲傭,另加一位說普通話的內傭,除了老少都能兼顧,對少主而言,更能提供更豐富的語文和文化環境。若不能同時聘用菲及內傭,則「先菲後內」,亦可收同效。教育當局長久解決不了的「兩文三語」事,勢將由家長在家中僱用傭工完成。由是觀之,內傭輸港,不僅會形成趨勢,還很有好處,而且還不一定對本地粵語傭工帶來直接競爭壓力。

不過,筆者雖從這個角度正面看待有關討論,卻十分反對政府有關部門對輸入內傭設下的各種限制。請大家先看看對內地傭工設年齡下限的主意。有謂下限應是四十五歲,不少人反對,認為此年紀的內傭,來時已經太老,五、六年之後,年屆半百,無論體力還是視覺聽覺,都已開始衰退,難以好好照顧本地老年人。況且,這個年紀的婦女適值更年期,各種心理焦慮將因與丈夫異地分處而增加,更影響工作。因此,較合理的提議似乎是把年齡下限降至三十八歲,但反對的意見則認為此舉勢將加劇「二奶」問題。毫無疑問,政府意見和民間反應都有道理,但是,稍看清楚,當可發覺這些意見都是從香港自身利益出發,沒有顧及政策對內地社會的影響,這是很不對的。筆者認為,設計像輸入內傭這種涉及人(而且是同胞)的政策,絕不能像設計輸入活豬或死物一樣,只考慮港人利益。

從內地輸入婦女勞工,無論是四十五歲還是三十八歲,都會在內地產生嚴重的家庭和社會問題。這些年齡的婦女,離開丈夫,婚姻最易破裂,離開子女,下一代的教養將大受影響。關於後者,還可說清楚一點:三十八歲的婦女,在中國晚婚政策之下,其子女一般不超過初中年紀,正是父母管教責任最大之時;若在此階段母親離開子女,甚或更因此出現婚姻問題,則對子女的影響或打擊,特別深重。諺語謂:「寧教人打仔,莫教人分妻」,這句話於此有雙重意義。港府輸入外籍傭工,無年齡限制(菲國有自己的限制,只准二十三歲以上的婦女出國當傭工)。輸入專才、優才,亦不分年齡。為吸引內地「買樓移民」、「買股移民」,港府更無類似規定,而且更是性別不限、闔家歡迎,完全不會令前來者產生家庭問題。那麼,為什麼政府在對輸入內傭的意見裏,竟有對內地人如此不公、不利也不義的年齡限制?

要輸入內傭,首先不應設年齡下限。但便是如此,也有問題。眾所周知,由於內地實行一孩政策,民間更有重男輕女之風,二者交加,已造成適婚青年當中的男女比例失調、男多女少。目前,內地人口當中的男女比例約為107 : 100,男性已比正常多出差不多一成。人口專家估計,如果基本因素不變,到二○二○年,內地初婚市場男女性別比例將上升至116 : 100。這個情況,在農村尤其嚴重。內地輸出傭工,如果年齡不限,絕大多數會是女青年。近年,不少港男、台男乃至老外男,挾其出生地及經濟優勢,喜到中國大陸擇偶,若再加上年輕女傭外出工作成為政策、風氣,則內地人初婚市場的性別比例,勢必更趨極端。

從本地人利益觀點看,香港輸入內地傭工,應屬上算,但如果顧及此政策對內地社會的影響,則結論不盡相同,特區政府在取捨之間,不能只看着自己。至於年齡之外的其他方面考慮,篇幅關係,另文再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