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11-09

一步到位? 一個騙局?

政府發表政改諮詢文件前夕,曾蔭權拋出
「一二年方案遭否決無礙一七年普選」說,並立即獲得當權派中的左派大老異口同聲認可,此事可謂離奇。此前,當權派連左派在內,一直強調由現在起到一七年,香港政制必須按基本法「循序漸進」原則變革,才可望於一七年普選特首,太快不可,不變不行;此派並不斷在輿論中造勢,指如果在野派再次否決二○一二中期方案,人大常委會說過一七年「可以」舉行的行政長官普選將不可能,連帶二○年立會全面普選亦無望,而在野派勢必成為阻礙香港民主進程的罪人云云。因此,上周五曾特首和左派口徑一致改變說法,背後必有重要原因或策略計算。

「循序漸進」原則,源於《基本法》四十五及六十八條;〈附件二〉列明的第二和第三屆立會產生辦法,可視為「循序漸進」具體落實之事例。(註) 理論上,若一二年雙選舉辦法無任何改動而港人亦可在一七年、二○年實行雙普選,則表示〈附件二〉中提出並已實行的兩步小變革,已可視作完全滿足「循序漸進」要求,故從○八年起,可一步到位搞雙普選。按此邏輯,則在野派要求二○一二雙普選,完全合理,當權派既無理由拒絕此民主要求,人大常委○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否定一二年雙普選的決議文,亦是廢話一篇。現階段如此理解「循序漸進」,可能嗎?筆者認為邏輯上說得過去,但政治上完全不可能,因為違反了中央原來意圖。

上述○七年人大決議的四點內容當中,第一點便清楚指明,一二年雙選舉,還得「按照《基本法》四十五及六十八條規定,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修改」。由此可見,中央認為前兩次立會產生辦法的小步改動,還未完全滿足「循序漸進」的要求,港人還須多交幾份功課,才可贏得普選權。這是明擺着的,故曾特首及其左派支持者竟視而不見,一反以往立場,甚至繞過中聯辦,拋出「一步到位」說,肯定是個倉卒的戰術決定,最終必由中央及中聯辦否定。此點顯而易見;更值得研究的,是曾班子和左派為何於此時大膽炮製此「一步到位」說。

可以肯定,曾的新說法,與需要大力挽回他那「逐步摸底」的民望無關。政制事大,曾的個人威望事小,中央絕對不會為了曾蔭權而改變有關政制進程的重要規定;本地左派素來不喜曾氏,更不會平白賣這個賬。筆者估計,曾氏在左派支持下拋出新說法,最可能原因,是要為蓄意製造一二年選舉辦法不變而鋪路。

既得利益的最低戰略目的,是無限期維持香港政制現狀,不但 ○八年時如此,一二年乃至一七、二○年及後,皆無有不同。為達此目的,最佳辦法,還是每次都由政府在立會拋出一個在野派無法接受的「有毒方案」,由後者否決。但港人政治智慧日高,當權派玩此手法愈來愈難,例如,最近民建聯翻叮○五「區議會方案」,不僅在野派反對,自由黨也不贊成,故若政府強行推此方案而遭否決,民眾不一定怪罪反對者,反而很可能看穿當權派手段而引發大規模抗議行動。為阻此失控情況出現,曾與左派此時拋出「一步到位」可行說,可起事後降溫之效——民眾若相信一二年不作為而一七仍可普選,便不會在政府第二次拋出「有毒方案」而遭否決之後上街遊行了。這當然只是緩兵之計,成功之後,為阻一七年普選,中央還得於稍後否定「一步到位」說,但那並不困難,因為到時曾不在位,舊案一翻,說他搞錯了便可。曾氏自己說話不算數,日後當權者否定他的說法,更無問題。其他左派到時改口,亦如他們這幾天忽然改口一樣,「易過借火」。故大家儘可留意:如果中聯辦日內無清楚反對曾氏新說之聲音,則說明中央也同意暫時採取這個戰術權宜。

然則這個做法既短視又愚蠢。由於種種原因,港人過去投票取向時表現出的「六四黃金律」,可能出現反向移動之勢。眾所周知,本來相對平穩的社會,政治上呈現五五分野之時最不穩定,這可從美國和台灣二千年初的幾次選舉中清楚看到。若香港這個「六四黃金律」向五五分野的轉變發生在完全民主化之後,引起的社會矛盾還較易在體制內化解;若發生在民主化未竟其功之時,則走弱一方以體制外的種種手段抗爭,便幾乎是唯一辦法。那時候,恐怕不是泛民「五區總辭」那麼簡單,而是反對派大規模激進化,「長毛」帶領眾人上井岡山了。

註:此兩步變革即○四年把一九九八年第一屆立會的十個選委會席位減至六個,○八年完全取消,騰出的席位由直選產生。